本系最高決策單位為系務會議,行政組織主要為教師評審委員會及課程規劃委員會。教師行政工作並分成五個小組,分別為證照輔導小組、實習與就業輔導小組、學術活動小組、國際交流小組及系友經營小組。各委員會均發揮其應有之功能,使本系的業務工作得以順利推動。各委員會與工作小組之功能與組織如下表:
委員會名稱 | 主要功能 | 委員與召集人 | 會議召開 |
教師評審委員會 |
| 系主任擔任召集人,本系副教授以上(含)之教師擔任委員,共7人。 | 視需要機動召開,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。 |
課程規劃委員會 |
| 系主任擔任召集人,設置委員9人。 | 視需要機動召開 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。 |
系務發展小組 |
| 系主任擔任召集人,各工作小組組長與課程模組組長為當然委員。 | 視需要機動召開。 |
自我評鑑小組 |
| 委員6~8位 | 視需要機動召開。 |
實習與就業輔導小組 |
| 委員7~9位 | 每學期至少一次。 |
系友經營小組 |
| 委員1~2位 | 每學期至少一次。 |
學術活動小組 |
| 委員3位 | 每學期至少一次。 |
招生小組 |
| 委員4~5位 | 每學期至少一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