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第二學期「學期實習」專區

實習相關資訊:
1.實習辦法     2.學期實習申請流程

申請需繳交表單:

需經兩階段申請且獲實習委員會核准後,方可進行全學期實習

第一階段申請(11/3日前,逾期不受理)

需檢附以下表格:

1.本系安排廠商

備註:請另附「學生校外實習履歷表」及歷年成績單。

 廠商媒合申請表 (word檔) 

112學期實習廠商公告 (10/5號公告) 

2.學生自行洽商

自行洽商廠商用–實習機構簡介表(word)(請交紙本)

備註:應檢附
(1) 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規定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
(2) 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影本

第二階段申請(12/15日前,逾期不受理)

實習申請需檢附以下表格(本系安排廠商、自行洽商均應檢附):

  1. 實習機構媒合確認單(word) (可以電子簽章) 

  2. 學生個別實習計劃書(word) (第三部分毋需填寫)

  3. 學生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(word) 

  4. 實習切結書(word)